(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于2023年9月18日至9月22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徽省歙县经济开发区新安江大道008号)现场报名。
本次报名不收取应聘者报名及考试费用,逾期不再补报。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任职条件及要求。报名者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在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情况。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在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网站()公示7天。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应聘者在收到报到通知后应按时报到,无故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照岗位对应的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五、有关事项
本公告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9—6527122(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监督举报电话:0559—6527188(县经济开发区纪监工委)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聘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