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在各级公开招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4.在校受到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招聘公告发布后至2024年4月24日17:00,应聘人员须将以下材料原件按照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发至邮箱573929783@qq.com(邮件“主题”栏填写样式为“现就读学校+报考岗位+姓名”)
(1)宿州市第三中学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本人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若暂未取得需提供本人签字如期取得的承诺书);
(4)如期毕业且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书面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埇桥区教体局、埇桥区人社局组织对报名人员递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入围后续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的形式为无生上课,时间为15分钟。
2.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各分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专业测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70分(不含70分),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70分的,不予录用。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招聘计划,从专业测试高分到低分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将通过所在学校进行了解、个别谈话和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表现。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会同区教体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一环节递补各不超过2次。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及2024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宿州市埇桥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专业测试、成绩发布、体检考察等后续相关信息,请关注宿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
本《公告》由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宿州三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7-3913831(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0557-3035770(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7-3911052(埇桥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0557-30325633030792 (宿州三中)
附件:
1.安徽省宿州市第三中学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安徽省宿州市第三中学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4.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承诺书
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