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现役军人,嵩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特岗教师。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生自2023年10月8日09:00起至10月10日17: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洛阳人事考试网()),按网站提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进行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报名信息保存后,请及时按系统提示上传照片。报名人员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可于提交审核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10月10日17: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10月10日17:00后,所有报考者将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报名前,报考者要仔细阅读相关公告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报考者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洛阳人事考试档案库。
3.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0月8日09:00起至10月11日17:00。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之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每人每科缴纳30元笔试考务费。网上缴费需使用微信扫码支付,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含城镇、农村)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务费。免缴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13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到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嵩县劳动服务平台综合楼410室)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农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含城镇、农村)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户口本。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的,不予享受免缴考务费政策。
4.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10月25日上午9:00至10月28日上午09:00,登陆原报名网站打印。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笔试准考证在后续的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提供,请报考者务必多留纸质备份。
5.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可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报。
6.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现场写出书面申请后经同意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缴费用。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符合本次招聘职位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如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政策,按单项最高分计算,不累计: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嵩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服务洛阳市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参加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在洛阳市嵩县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加10分;
(5)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大学生退役士兵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经洛阳市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5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以上符合加分条件的五类人员,已通过加分政策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重复享受加分政策。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1)自行下载并填写《嵩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3)“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嵩县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嵩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服务地共青团市委、县(市、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政府购岗人员提交本人《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原件;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及毕业证(附件5)。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符合条件考生关注嵩县人民政府网。
4.以上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享受加分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相应资格。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将在嵩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享受加分待遇。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卷面满分100分)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作弊者,卷面成绩视为零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科目卷面成绩+加分
5.考生可于笔试结束五天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卷面成绩。
(四)面试资格确认
1.面试资格人员的确定
根据各职位聘用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资格确认。进入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将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公布。笔试作弊或缺考者,不列入资格确认范围。
2.资格确认办法
采取现场确认并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届时考生填写《嵩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见附件6)一式2份,并提交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复印件附表后)。
3.资格确认应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1)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7);
(4)报考限嵩县户籍乡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职位的,还需提供户口本。
4.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登陆嵩县人民政府网查看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和通知。
5.经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者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为准。
1.面试办法: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
(3)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2.其他要求
(1)考生面试结束后评委进行现场打分(在每位评委打分的基础上,计算平均分),计算出成绩(4舍5入,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不予聘用。
(六)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面试成绩高低、学历层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选(仍出现并列的,采取面试加试)。
总成绩将在嵩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请届时登陆查看。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嵩县人民政府网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陆查看。
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进入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查。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按招聘职位计划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实行岗位管理。
新聘用人员应在所聘单位服务满5年后方可流动。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报考职位聘用,不允许跨职位调剂聘用。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
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6312028(嵩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379-6632571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9-69933807
(以上电话正常工作日时间拨打)
附件:附件.rar
1.嵩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嵩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
3.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
4.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5.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
6.嵩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嵩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类别目录
嵩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