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考生填写完整准确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中下载)。
2.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认证、工作经历证明和资格证书(执业兽医证、乡村兽医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2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4张。
(四)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考察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审核、复审及资格确认由农业农村局组成审核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或聘用资格的,随时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本人负责。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被录用者,需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上岗,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依名次先后进行替补。
三、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笔试、面试分值各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数各占总成绩的比例为5:5。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50%。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一)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动物防疫和动物检疫专业技术知识、村级动物防疫员实用知识手册相关内容(笔试考试由第三方组织进行,周口市淮阳区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全程监督)。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技能考试人选。
(二)面试。现场测试综合业务技能,组织表达能力(面试考试由第三方组织进行,周口市淮阳区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全程监督)。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数额确定10名人选进入考核和体检。
(三)考察和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组成考察小组对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时主要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要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侧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笔试、技能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考察合格者,由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笔试、技能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笔试、技能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淮阳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聘用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直接辞退。试用合格后,签定一年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聘用合同。聘用后,基本工资年薪3万元,由区农业农村局结合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考核情况,使用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豫财农水〔2023〕11号)下达的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发放。
(六)岗位选择。10名被录用人员,按总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招聘动物防疫员岗位。
四、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技能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区招聘动物防疫专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动物防疫专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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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淮阳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
周口市淮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