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北张家口康保县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50人公告

河北 0 265

康保县2022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各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50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平、公正、有序的开展,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二 招聘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共计50名。

三 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全日制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1年7月27日至2004年7月26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康保县户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进行体检。

计算年龄、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26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未成年管教、劳动教养、治安、刑事处罚或党政纪处分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现役军人、在校(读)学生;

四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所有相关事宜均在康保县人民政府网()和职业谋()上公布,考生需及时查看网站公布信息,招聘相关事宜不另行通知。凡未在规定时间按相关要求参加招聘各项环节的,视同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职业谋()

报名时间:2022年8月3日9:00-2022年8月8日17:00

缴费时间:2022年8月3日9:00-2022年8月9日17:00

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点击“网上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上岗资格。

3、考生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4、报名费通过支付宝付费,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资格初审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并进行后续相应操作处理。因不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错失报名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设在康保县内高考标准化考场进行,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

2、笔试准考证打印。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及时登录原报名网站,按要求下载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1)并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没有打印《笔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笔试时,考生须持《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网上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5:5。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3天后,在康保县人民政府网()和职业谋()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和证件审核时间、地点,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笔试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

1、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籍材料、笔试准考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已与现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主要领导签字)。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下列情况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未能按要求提供证件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对提供虚假证件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实行“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考官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计算综合考试成绩,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第一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以上条件都相同的都进入体检。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进行体检。

(七)政审

统一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考察工作主要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未达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标准的,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八)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康保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按有关规定负责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由县统筹分配,工资参照康保县事业单位改革后的薪酬待遇执行,并按照企业保险缴纳五险一金。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引入诚信报名机制,建立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信档案,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务必牢记(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报名和缴费截止、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政策咨询电话:0313-5550600

附件: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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