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各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符合岗位明确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等要求;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岗位明确的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26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社会人员:40周岁及以下。岗位要求的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社会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博士后出站人员须为全职脱产博士后,于2024年6月30日前出站报到,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等。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所需电子版材料如下: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本人签字”处手签并扫描;
(2)本人简历扫描件;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5)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6)已取得的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扫描件,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7)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并注明培养方式)、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扫描件(学校教务部门盖章)、英语四(六)级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符合留学回国人员申报条件的需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扫描件;
社会人员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材料、档案存档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打包(按序号排列,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
3.注意事项
(1)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如某一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按实际报名审查合格的人数进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