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解聘)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8.我县现在聘在岗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时间计算到报名截止之日);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自主择岗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1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安徽省百佳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庐江县岗湾街道文昌路66号,县人社局一楼就业大厅)。
3.报名材料:
(1)填写好的《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6)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照片3张。
(7)以配偶户口在我县身份报名的,还需提供配偶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以本人或配偶现在我县工作报名的,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配偶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材料、配偶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安徽省百佳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各用工单位复核。
5.笔试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现场缴纳笔试报名费45元/科。
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须达到“N+1”的比例方可开考(N为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岗位调整信息发布后2日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
(二)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2.笔试科目: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内容主要包括汉语言基础知识、政治、经济、法律、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分值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3.笔试时间:2023年10月22日,具体考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规定为准。
4.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为准。
5.领取《笔试准考证》:2023年10月19日8:00-11:30,已缴费考生可到安徽省百佳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主动放弃笔试,所缴笔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笔试准考证》在面试、体检等后续各个环节均要求提供,请考生注意妥善保管。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考生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入围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须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现场缴纳面试费80元/人。逾期不领取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将按相应程序规定在同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数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面试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考生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的、全日制学历高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下同)。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由百佳信公司统一组织体检,各用工单位予以配合。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各用工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考察过程中考察对象应当提供如实填写的《政审考察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银行征信记录》,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时间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自主择岗及聘用
1.自主择岗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考自主择岗的岗位人员实行自主择岗,报考其它岗位人员办理拟聘用确认手续。
参加自主择岗人选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岗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的、全日制学历高的顺序依次排序)。自主择岗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经批准后要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择岗。对不按时参加择岗和拟聘用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导致岗位缺额的,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通过试用期、聘用期内辞职的,在同岗位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资格有效期一年。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与安徽省百佳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聘用人员与原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必须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3)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用工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4)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百佳信公司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五、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安徽省百佳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县人社局负责指导,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等任一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
0551-87322191(县发改委)
0551-87306097(县民政局)
0551-87322982(县司法局)
0551-82566678(县市监局)
0551-87309508(县数据资源局)
0551-87321324(县精神病医院)
0551-87011005(万山镇)
0551-87879671(柯坦镇)
(二)政策咨询电话
0551-87332015、87312016(县人社局)
(三)考务咨询电话
0551-87205510(百佳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