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广播电视台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具体招聘岗位要求和任职条件见《北京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处分影响期内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七)计算相关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自行报名多个岗位的,视同放弃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2日17时
(二)在线报名
请报名人员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进入报名页面完成在线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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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后,将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考试。
拟聘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通过人数参加笔试。
三、笔试考试
(一)笔试内容:综合知识科目
(二)笔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请登录北京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站()查询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四、资格复审
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依据应聘者提交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材料对应聘者的相关工作经历等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考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不同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面试及综合成绩在北京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面试及综合分数和考试名次如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个工作日内向我台申请复核。
六、考核、体检和公示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七、需说明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报名、考试及录用资格。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准确且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或电子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我台及时办理行政关系等调入手续。
咨询电话:85338572 监督电话:85338556
附件:1.北京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北京广播电视台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