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查、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3年10月12日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县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
(二)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蒙城县人事考试网(exam.mcrsks.org.cn)。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9:00--2023年10月23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蒙城县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3年蒙城县面向安徽省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确保联络畅通。
报考人员还需上传以下材料:
1、毕业证(扫描电子件);
2、获得全国性体育比赛前八名,或获得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的相关材料(扫描电子件);
3、经省人社厅同意聘用为优秀运动员的批复文件,或省体校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扫描电子件);
4、退役审批表(扫描电子件)。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的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统一在蒙城县人事考试网上进行。
2、报考人员报名后,可于10月24日16:00前随时登录蒙城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未通过审查的,在10月25日16:00之前完善信息后可以再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10月27日23:00前登录蒙城县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面试考试费用(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3、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28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打印《面试通知书》
(1)考生于2023年11月2日9:00开始登录蒙城县人事考试网(exam.mcrsks.org.cn)。
(2)点击网站首页的“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2023年蒙城县面向安徽省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专题,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进入系统(注意:密码为本人报名注册的密码)。
(3)点击“打印准考证”按钮,准考证类型选择“面试通知书”,点击下一步进入系统,即可打印《面试通知书》,考生无需上传照片。
(4)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面试通知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予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面试时长为每人15分钟,分值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成绩确定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最终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生最终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县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教育局及用人单位负责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对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各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县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报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入编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等相关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2023年度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县纪委监委将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2023年蒙城县面向安徽省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招聘后续相关信息将通过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县人事考试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县人事考试网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