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化旅游市场质量监测和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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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文化旅游市场质量监测和服务中心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监测评估,相关投诉受理调处及法律咨询等职能。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上海市文化旅游市场质量监测和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财务管理1名(专技岗位)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岗位职责

1.主要负责财务核算管理等相关工作;

2.协助开展人事、党务等相关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任职条件

1.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有高度的政治意识,甘于奉献,顾全大局,中共党员;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经济学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旅游管理类各专业;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4.必须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验;

5.工作严谨,具有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语言沟通能力。

以上岗位特别优秀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办法

1.报名对象

应聘人员须参加过2023年3月25日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分数线102.9分及以上,且目前未被其他事业单位拟录用(包括尚未进入到任一事业单位招录过程中的体检、考察等环节)。

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以上岗位,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7日16:00止。

3.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登录网址:——选择“上海市文化旅游市场质量监测和服务中心”进行报名。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在网上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交下列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

(1)照片、身份证(正反面)、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社会人员提供);

(2)所获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上海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截图(截图要求包含报名序号、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及成绩列表);

(4)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

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

应聘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4.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报名者的筛选与资格审查,资格审核查询时间以报名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届时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

5.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以供查验,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择优录用。

6.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职数由高到低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

7.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

8.公示及录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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