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图书馆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职(执、从)业资格、户籍、工作经历等要求。学历、学位要求与岗位所需专业相对应,且各岗位需求的学历要求为取得毕业资格。
(四)符合岗位需求的年龄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日为2023年12月31日。
(五)应届毕业生要求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2021年、2022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毕业后未与任何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且档案、户籍保存在毕业生院校或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未缴纳社会保险)可参照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
北京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不需要进京落户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
(六)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七)博士后为2023年11月30日前能办完出站手续的人员。
(八)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8日10:00至2023年10月25日17:00。
(二)报名方式
1.请申报人登录网址(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进行访问,若提示“你的连接不是专用连接/私密连接”,请点击“高级-继续访问”),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2.申报人完成填报并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信息”按钮保存。
3.点击“报名表打印预览”按钮,生成《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打印后本人签字。
4.上传要求提交的附件材料。
5.逐条确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所有附件材料上传成功后,点击“确认并提交”按钮,完成报名。
(三)资格初审
完成报名的申报人可在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5日期间,登录网址,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岗位,按实际通过人数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材料要求
1.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集体户需首页、本人页复印件)等材料的扫描文件。
3.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中“专业要求”的专业为具体学科专业,非专业类别。若考生学科专业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表述不一致但类同的,可对照教育部历年公布的专业目录,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各学校特设专业目录,提供考生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相关专业说明材料。说明材料应包含考生姓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情况说明等要素。
4.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资料的扫描文件。
5.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及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扫描文件。
6.《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由本人签字后上传系统。
7.上传的附件材料文件格式为png或jpg,大小不超过5M。
四、笔试、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形式,将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网站()”以通知公告形式另行发布,请申报人关注。
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岗位按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中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分数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60分以上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对体检合格的,用人单位组织全面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原因,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六、注意事项
(一) 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全部岗位不进行调剂,公开招聘各环节不递补。
(二)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
(三)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考、聘用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的取消聘用。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安排等全流程信息均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网站”以通知公告形式发布,不再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通知申报人,请保持关注。
咨询电话:65913589(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监督电话:85157399
附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