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黟县人民医院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计划表

安徽 0 42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015年黟县人民医院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计划表

(二)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共引进7名急需专业人才。详见《2024年度黟县人民医院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计划表》。

四、引进人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专业测试+体检考察”方式进行。专业测试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引进人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于2024年4月23日起在黟县政府网();黟县先锋网();黟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板块()以及相关媒体网站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3楼办公室(地址:黟县碧阳镇书院路疾控应急指挥大楼,联系电话:0559—5522347)。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5月10日共5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8﹕00—5月10日17﹕00。将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清晰扫描件打包压缩发送至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邮箱(175792142@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不按规定时间、格式报名者,邮件不予受理(请勿重复投递)。

报考人员须提供3张1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黟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及以下证件、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审查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委进行。

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其中1001岗位比例放宽至1: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专业测试

对于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不超过30人(含30人)则采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对于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超过30人(不含30人),则采取先加试笔试(满分100分)后专业测试方式进行,笔试后按成绩高低确定前30人参加该岗位专业测试。如果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员。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专业测试成绩。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委及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场向应聘者公布。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加试笔试及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及具体相关事项在黟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板块()上另行公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引进人数,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黟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板块()上公布。

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委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委及县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

六、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黟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板块()上公示一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健委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对违反公开引进人才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引进人才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于聘用的非本地户口人员,用人单位提供住宿及中餐。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委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9--5528117、0559-5522347、0559--5522230;

监督举报电话:0559-5526751(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4年度黟县人民医院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黟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doc

中共黟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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