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宿州市立医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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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宿州市立医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始建于1913年,是宿州市目前唯一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公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医院现为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宿州医院,国家住院医生临床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基地、国家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高级卒中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宿州协作医院、解放军总医院远程会诊和教学医院、蚌埠医科大学教学医院、安徽省儿童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安徽省母婴保健专科护士临床实践基地,宿州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儿童危重症及新生儿救治中心。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点、硕士研究生培养点,蚌埠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点。

为进一步优化医院人才结构,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院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2024年我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历届本专科毕业生70人,其中医师医技岗位5人,护理岗位6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竞争、择优聘用原则;

3、坚持理论考试、面试、体检相结合原则。

二、岗位名称及岗位数

1、详见附件《宿州市立医院2024年度编外人员招聘需求计划》。

2、应届毕业生指2024年当年毕业生;护理学专业不包含助产专业。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政治素质。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术资格条件。

4、身心健康,体检结果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健康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尚在试用期的公务员;

6、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二)医师、医技岗位条件

1、学历:具有公办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不包括成人高考、自考、网络教育、在职教育、对口单招。

2、年龄

(1)应届(2024年毕业生):25周岁及以下(199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历届:28周岁及以下(199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体外碎石中心医师岗位,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及以下(199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宿州市立医院校园招聘_宿州市立医院招标公告_

(三)护理岗位条件

应届(2024年毕业生):

1、学历:具有公办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高中毕业起点)及以上学历,不包括成人高考、自考、网络教育、在职教育、对口单招以及“3+2”专科学历。

2、年龄:

(1)本科25周岁及以下(199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专科24周岁及以下(2000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历届:

1、学历:具有公办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高中毕业起点)及以上学历,不包括成人高考、自考、网络教育、在职教育、对口单招以及“3+2”专科学历。

2、年龄:

(1)本科28周岁及以下(199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专科27周岁及以下(199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护士执业证。

4、工作经历要求:本、专科学历应聘人员须具有三级综合医院临床一线护理岗位近期连续满6个月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进修、培训、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宿州市立医院网站、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及招聘方式方法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确认

1、网络报名时间和方式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09:00至2024年5月10日16:00。

报考人员应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以下电子版附件:

(1)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3)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历届人员,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历届人员,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本科提供);其中:碎石中心医师岗位历届人员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护理岗位历届人员还须提供护士执业证,医院工作证明(详见附件《工作证明模板》)。

(6)护理岗位应历届人员均须提供高中毕业证。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确保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资格初审。报考者上传报名表后,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报名确认。报考者可于5月10日17:00前随时登录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11日11: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5月11日23:00前登录缴纳笔试费用(45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笔试

(1)医师医技岗位:《医学基础知识》

(2)护理岗位:《护理学基础知识》

笔试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55分。报考人员可于5月16日至17日从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要求: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护理岗位须提供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2024年毕业生)人员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历届人员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本科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护理岗位历届人员须提供护士执业证及医院工作证明,医师岗位历届人员须提供执业医师证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不合格者或有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统一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和其他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按1:1.5的比例分别在同招聘岗位报考考生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5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6:4的权重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分值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综合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60分。

(六)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按照合格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合格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筛选进入体检。因体检不合格缺额,同职位内按合格的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报考者综合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结合岗位要求、报考者岗位适应能力,由招聘单位综合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同时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宿州市立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调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同职位内缺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接收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享受本院劳动合同制职工薪酬福利待遇。

五、有关说明

1、报考者所填信息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经审查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或有虚假信息和隐瞒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2、因缺额需递补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合格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557-3040405(宿州市立医院人事科)

宿州市立医院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宿州市立医院2024年度编外人员招聘需求计划.xls

附件2:工作证明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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