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承德市所辖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或控制数管理)工作人员(含试用期),承德市所辖各级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3.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承德市所辖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职辞退(解聘)人员3年内不得报考(以单位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参照《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有关规定,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2,报名低于规定比例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8:30至2023年11月6日12:00。采取网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11月6日12:00至17:30,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网站:承德人事培训考试网。
网址: 。
此次引进人才工作不收取考试报名费,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无需进行缴费操作。
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引进政策和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资格复审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4.考生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11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合并一份试卷,满分为100分。
①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可于11月8日上午8:30至11月10日下午18:00期间登录承德人事培训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②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③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笔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④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后,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引进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考生(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资格复审,笔试中存在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不得进入。
⑤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承德人事培训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复审工作。主要审核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未经同意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工作所涉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3的情况,按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日期为2023年11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分组和《面试通知单》打印等事项另行通知。
①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日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为确保引进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且不能参与递补。
②面试要求。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各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抽签时仍未到达侯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③考试总成绩的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采取四舍五入方法)
(三)体检、考核考察
1.根据引进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考察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如出现笔试成绩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①烈士子女或配偶;②学历(学位)较高者;③具有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较长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考察,根据结果择优聘用。
2.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3.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
在考核基础上,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对拟引进人员进一步考察政审,形成考察报告,经党委(党组)集体研究上报。
4.对体检、考核、考察政审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本次引进资格,按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考察。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按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考察和公示。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公示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六、相关待遇
本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聘用后,有关待遇延续《承德市关于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待遇的意见》(承人社字〔2022〕172号)执行,主要内容为:
1.管理岗待遇。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到管理岗位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后,执行八级管理岗位工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后,执行七级管理岗位工资。符合晋升条件的,可晋升相应管理岗位领导职务。担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择优调任进入公务员队伍。
2.专技岗待遇。硕士研究生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个月,可申请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博士研究生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个月,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3.安居补助待遇。在市区购买家庭普通住房前,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按季度发放,最长不超5年。3年内,在市区范围内(双桥区、双滦区、高新区)首次购买家庭普通住房的,可一次性享受硕士研究生15万元、博士研究生20万元的购房补贴。
4.人才绿卡待遇。列入承德市燕赵英才卡B卡发放范围,在教育培训、参与科研项目、承担科研课题、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5.从优待遇。夫妻双方均属于本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结婚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等相关证件,可同时享受安居补助待遇。
6.考核管理。有关考核管理等事项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执行, 5年内(含试用期)不得向市外调动。
七、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所有与本次引进工作有关的通知、公告):。
2.承德人事培训考试网(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3.此次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骗取引进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4.凡未经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工作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咨询电话:
0314-2054861(人才引进政策待遇咨询)
0314-2059631(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等操作咨询)
0314-2059277(人才引进资格条件咨询)
0314-2021116(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