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方式考核工作由人才专项牵头部门、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根据报名情况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方式一: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小于或等于10:1的岗位直接采用面试形式对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方式二: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10:1的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进行。笔试主要对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或技能)素质、基本能力进行测评。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环节。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折算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笔试、面试统一在鹤庆县举行,根据报名审核情况分批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