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产研究所第三轮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简章

上海 0 95

上海水产研究所(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是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水产新品种繁育、育种、水产养殖技术,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环境、资源保护,水产病害防治及水产品加工等方面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推广等职责。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户籍不限,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3.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对口或相近(相近专业由本单位认定);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专业素质、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上海市水产研究所(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2023年第三轮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简章》。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14:00,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请填写《上海市水产研究所(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2023年第三轮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统一压缩发送至邮箱:zzrsk265@vip.126.com,邮件主题请写明:博士招聘 应聘岗位名称 应聘人员姓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作无效报名。

3.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签名的《上海市水产研究所(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2023年第三轮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含电子证件照)扫描件;

(2)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4)户口簿相关信息页(本市户籍)或居住证(外省市户籍)扫描件;

(5)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和各种获奖证书扫描件;

(6)其他材料。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因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影响和后果,责任自负。

特别告知: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意向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如重复报名,视为无效,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二)资格审查

上海水产研究所公示__上海水产研究所博士招聘

本单位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且进入考核环节的对象将收到通知,请保持通讯设备畅通。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式和时间

考核由本单位组织,采取专业测试、现场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政治素质、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考核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面试要求

面试前,本单位将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进行核对,核对无误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或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人员的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本单位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由本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由考核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备案

考核、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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