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成立于1955年。前身是上海科学仪器馆,创办于1901年,是中国人创办的第一家科学仪器公司。我中心是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的公益二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装备建设、配置、管理、应用、评估、研究,负责学校后勤保卫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及相关社会服务等职能。
现我中心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拟公开招聘基教装备管理与研究、学校后勤保卫管理与研究、信息技术应用管理与研究三个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各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具体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简章》(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参加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的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02.9分),且未被其他事业单位录用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岗位招聘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专家面试、身体检查、组织考察、公示、办理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
(二)报名及递交材料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2023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签署承诺书(附件3),随同全市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单、身份证、户口本(首页、个人信息页)、学历学位证书(中专及以上全部阶段)、居住证、社保缴费年限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电子版材料发至招聘邮箱zbzxhr@126.com,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及应聘岗位。
1.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2.每位报名者限报1个岗位。
3.应聘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三)资格审查
1.线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表承诺公开招聘简历信息真实性,经匹配人员简历及岗位要求,如有存疑点,由应聘人员针对存疑信息提供相应补充材料,审查通过后发送面试通知。
2.线下材料复审。应聘人员于面试当天携带指定身份信息材料及相关补充材料原件、复印件,由工作人员复核材料真实性,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四)面试
以2023年全市公开招聘笔试合格成绩为基础,报名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1:5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分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谈,专业科目测试题为岗位相关基础性题目,面谈内容围绕业务工作展开,以考官提问的形式进行考察。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百分制)。对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60分)的人员,不予录用。
(五)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完成后,由我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我中心按规定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七)其它事项
应聘者放弃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我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总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