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纪委县监委2023年招聘编外人员考试报名表

云南 0 120

5.报名所需资料:

西畴县纪委县监委2023年招聘编外人员考试报名表

(1)附件2:《西畴县纪委县监委2023年招聘编外人员考试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文秘及监察辅助岗位需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如驾驶员岗位报考人员为本科学历,也需提供学士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正装蓝底一寸JPG格式彩色电子照片。

(4)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料;

(5)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7.注意事项:

(1)每人只可报考一个岗位,本人或委托他人报名的,现场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3)。

(2)附件2:《西畴县纪委县监委2023年招聘编外人员考试报名表》中承诺人签字,需本人签字按手印。

(3)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原件当场审验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由西畴县纪委县监委留存。

(4)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彩色复印,并且按要求填写。

8.报名流程

(1)报名人员认真阅读西畴县纪委县监委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如实填报,于报名当日按要求找到对应岗位报名点提供纸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考生报名汇总表》填写报名信息;

(2)考生现场报名,分别扫“两码”【微信公众号(文山州就业促进会 文山劳动力市场)、岗位报名二维码】;

(3)扫岗位报名二维码,进入以后,认真填写信息,填写的信息务必与《考生报名汇总表》填写的信息一致,确认无误点击提交;

(4)报考人员务必要扫“两码”,如不按规定报名,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与报名同步进行,审查结果当场反馈。

2.资格审查内容:审查考生的“年龄”、“性别”、“学历”、“加分项”、“优先聘用”及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3.加分项:报考人员如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的,综合成绩加3分。同时符合上述几项加分条件的,按其中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的报考人员,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优先聘用: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公安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法学、会计、审计、统计等专业毕业生优先聘用。

5.资格审查结果于2023年12月1日公布。

(三)准考证领取

1.报考人员于2023年12月4日—6日到文山市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楼现场领取准考证。

2.《准考证》作为各环节考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如因准考证丢失、损坏或者其他因素无法进入考场,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考试

考试设置笔试、专项测试和面试三个环节。

(一)笔试

1.笔试人员: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削减岗位招聘人数。

2.笔试时间:2023年12月10日。

3.笔试地点:文山市城区(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题型为客观题,主要测试党的基本理论、二十大精神、时事政治、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纪法知识等综合知识。

5.笔试成绩于2023年12月11日公布。

(二)专项测试

1.专项测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若两人并列第一名,则不再有第二名,后续排名直接顺补,以此类推;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可同时进入专项测试环节。

2.测试时间:2023年12月17日。

3.测试地点:文山市城区(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专项测试方式和内容:文秘及监察辅助岗位采用办公软件测试,主要测试使用办公软件(WPS、Word、Excel、Ppt)的熟练程度,驾驶员岗位采用驾驶技术测试,主要测试驾驶小型汽车的安全操作技能,总分为100分。

5.专项测试成绩于2023年12月18日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笔试与专项测试的加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不足1:2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两人并列第一名,则不再有第二名,后续排名直接顺补,以此类推;若最后一名成绩一致,可同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照岗位笔试与专项测试的加权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弃考。

2.面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

3.面试地点:与专项测试成绩同步公布。

4.面试的方式和内容:监察辅助岗位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驾驶员及文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工作敬业精神、职业道德、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及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为70分,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驾驶员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驾驶技术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加分项;

(2)文秘、监察辅助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办公软件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加分项。

2.综合成绩相同,考生为公安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所学专业为法学、会计、审计、统计专业毕业生等其一情形可优先聘用,若不具备以上情形之一的,按笔试、专项测试、面试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

3.综合成绩于2023年12月27日公布。

五、体检、政审

体检、政审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环节有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递补1次。体检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政审时间及结果公布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政审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政审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公示、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西畴县纪委县监委及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资格审查,笔试、专项测试及面试成绩,体检及政审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西畴县政务网(稳岗创业栏)、微信公众号“文山州就业促进会 文山劳动力市场”及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月上旬,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可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3.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西畴县纪委县监委按法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2年签订1次,试用期2个月,由西畴县纪委县监委管理使用和考核,在签订合同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须自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工作于2024年1月中旬完成。

七、待遇保障

基础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1000元、岗位津贴1640元、五险一金1857.82元,合计5997.82元,扣缴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后实发工资约为4100元,试用期工资按月工资的80%发放。聘用期内,受县纪委县监委安排因公出差所产生的费用,由县纪委县监委参照在职职工标准报销。

八、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考生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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