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生应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在未审核之前,发现信息填报错误的,可自行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驳回”的,考生可根据提示的驳回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被锁定,不能再修改;2023年11月29日17:00考生信息锁定,驳回修改端口关闭,考生不能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也不能再修改信息;同时关闭缴费端口,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的考生也不能再缴费(建议考生切勿在接近报名截止时间时报名,一旦发生误填、错填、耽误缴费等情况将无法修改)。
(4)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请考生慎重考虑。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12月2日上午09:00—11:00
2.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计算机基础应用、社会工作基础知识和实务等。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3.笔试要求。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报名表》《笔试准考证》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未能按时打印《报名表》《笔试准考证》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成绩查询。笔试阅卷工作将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5.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在岗位内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2: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在广平县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系统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广平县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系统公布。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准备下列材料:①《报名表》;②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没有可不提供);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⑥户口页(或夫妻结婚证、配偶户口页;公婆、岳父母的户口页及关系证明);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可不提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所在党支部上级党委提供的党员证明材料。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选进入面试环节,在广平县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系统公布。
(五)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广平县城,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面试。《面试准考证》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未能按时打印《面试准考证》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时长8分钟,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答完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等基本素养和能力。同考场同岗位考生面试题目一致。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5.面试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计分方法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6.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按照各岗位为一组的形式张贴到考点门口进行公布。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广平县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系统公布。
7.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广平县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系统公布,体检合格人选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选自行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进入考察环节,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人选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人选取消应聘资格。
在考察时,要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在网页左下角“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发布与查询”栏中查询,凡是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分配工作岗位。拟聘用人选务必在确定工作岗位后,与广平镇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如拟聘用人选为已就业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再办理入职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招聘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为1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不合格的,终止使用,不予聘用。
五、薪酬待遇
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待遇,按照《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冀组字〔2021〕17号)执行,由财政保障。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命题组、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