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地质研究和海洋地质中心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天津 0 119

天津地质研究和海洋地质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广瑞西路67号

邮箱:hkjrsjyc@tj.gov.cn 咨询电话:022-84236590

(二)资格审查

由天津市地质研究和海洋地质中心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之内通过电子邮件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告知明确原因。报名人员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

(三)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次招聘计划表中的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单位、岗位的,视为报名无效。

2、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以报名起始日零时为基准。

3、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时,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招聘计划被取消的岗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

改报时间:2023年11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七、考试

(一)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由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统一组织的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理论知识及专业能力水平。笔试成绩确定后七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及天津市地质研究和海洋地质中心网站公布。

_天津市海洋地质勘查中心_天津地质调查中心招聘

1、笔试时间:2023年11月5日(笔试时间以准考证确定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华北地质勘查局职工大学(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444号)。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天津市地质研究和海洋地质中心以电子邮件方式负责通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应届毕业生携带材料:报名表(粘贴照片并本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承诺书、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业绩、奖项)。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继续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2、社会人员携带材料:报名表(粘贴照片并本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和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承诺书、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职称、业绩、奖项)。

(三)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能力及素质。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报名表和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在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及天津市地质研究和海洋地质中心网站另行公布,由考生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总成绩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及天津市地质研究和海洋地质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总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人员。若考生总成绩并列,出现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人数的情况,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考察,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出具考察意见。因考察不合格导致岗位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备案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及天津市地质研究和海洋地质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上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十、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由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调整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监督电话:022-84236641

附件1:天津市地质研究和海洋地质中心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天津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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