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公开招聘考试公告

天津 0 95

(二)资格审查

2016年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公开招聘考试公告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标准为医院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准确。资格审查结果的告知:1、时间: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2、形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招聘专区”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招聘信息”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恕不另行告知。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有资格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招聘专区”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招聘信息”专栏发布。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该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将核减招聘岗位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我院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和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公布核减招聘岗位和取消考试的岗位,并通知已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报考其他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岗位。

(三)笔试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笔试形式进行。

2、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

3、笔试分值: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实际得分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4、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安排和考场分布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招聘专区”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招聘信息”专栏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1:3的比例筛选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入围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入围面试的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及具体的面试日程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 )“招聘专区”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招聘信息”专栏发布。发布的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的资格复审时间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招聘专区”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招聘信息”专栏发布。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未通过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五)面试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天津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面试日程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招聘专区”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招聘信息”专栏发布。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得分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应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招聘专区”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招聘信息”专栏发布。

(六)体检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将根据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进入体检环节。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向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如存在未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人员,视为体检未通过,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面试结果发布后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

(七)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应聘人员的考察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如有需要将对拟录用人员档案进行查阅。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试工是考察的环节之一,试工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所有人员需按要求参加试工,不能完成试工的人员视为放弃聘用资格。经考察不符合该岗位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的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并到医院报到,并于报到后30日内签订聘用合同。未经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下列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医院将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违规行为处理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应聘人员被查明隐瞒曾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行为或者医德失范行为,或者根据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结论计算的年龄不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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