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委《关于成立北京第三实验学校的决定》(京教计〔2019〕28号)等文件精神,成立北京第三实验学校。根据发展需要,我校拟公开招聘有关工作人员,现将北京第三实验学校招聘工作人员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工程管理岗:1名
财务人员岗:2名(会计1名,出纳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北京市居民户口(不含户口及档案寄存在毕业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与最高学历相应学位;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六)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
即日起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3日9:00—2023年11月24日17:00。请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投递,逾期无效。
2.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将报名材料按照要求发送至邮箱:qhfzhrzhaopin@163.com。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请考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所学专业要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相一致),所填信息不属实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3.报名材料:
(1)电子版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个文件内);
(3)户口簿扫描件(首页、本人页扫描在同一个文件内),若为集体户,提交本人页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扫描件,或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户口证明扫描件(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在XX集体户”即可);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本科至最高学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至最高学历);
(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扫描件;
(6)如档案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需提供存档证明扫描件;
(7)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扫描件;
上述材料除报名表上交电子版外,其他报名材料须统一采用pdf格式文件,并按照上述顺序,将所需材料打包成zip或rar格式文件压缩包(压缩包大小不超过10MB)。文件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
(三)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应保证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学校人事部门将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初审合格者,学校将通过邮件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进入综合专业考核。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邮件,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综合专业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名或录用资格。
(四)综合专业考核
考察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知识及综合素养。
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由学校人事部门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综合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范围。考察采取查阅本人档案、约见本人谈话或到其所在单位调查、座谈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华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根据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一经录用即为在编人员,享受在编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应聘人员须知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影响招聘的,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本次招聘考试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培训,也未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市场上的培训课程和参考用书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
5.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6.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