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第二批次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使医院人力资源配置符合医疗护理工作的发展需求,保障医疗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我院决定招聘第二批次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楚雄州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第二批次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相关事项及提交材料
1、此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考生于12月11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到楚雄州人民医院南路院区(楚雄市鹿城南路317号)门诊楼11楼1123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时需提交材料(所有提交复印件的材料需审验原件)
①楚雄州人民医院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③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有多个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均需要提交、起始学历至最高学历);
④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
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⑦承诺书(附件4,下载签名按手印后提交)。
三、其他事项及相关待遇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2、本次招聘由笔试和面试组成,考生招聘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计算个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超过3:1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不达2:1的,成绩合格线为70分,在成绩合格线以上,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达到2:1的,不受成绩合格线限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临床类考生一经发现为退培人员,不予录用。
4、各拟聘用人员根据官网()通知时间,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医院人事科报到,证书材料需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发现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及计划表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6、拟聘用人员报到后安排到我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有且仅有一次复检机会,如复检后仍不合格者,则取消录用资格。医院公示期满无异议且体检合格的人员录用为医院工作人员。
7、工资福利待遇
编制外工作人员实行见习期管理,其中,持医师资格证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专业从业资格证人员见习期为6个月,无证人员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本院合同制人员待遇并缴纳五险一金。临床类人员一经录用,享有合同制研究生同等待遇。
四、考试考核时间
编外人员的笔试、面试工作将在12月12日—15日期间完成,具体日程将在楚雄州人民医院官网()发布并实时更新,敬请应聘人员关注,按时参加。
联系部门 人事科 电话 0878-3122029
详细地址 楚雄市鹿城南路317号
附件1:楚雄州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第二批次编制外职工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楚雄州人民医院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承诺书.doc
楚雄州人民医院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