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的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8:00至2023年12月5日17:30。
电子信箱:hsrmyy1949@163.com
电子邮件报考人员须将报名所需材料制作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PDF文件名命名格式为:“姓名+岗位代码”(如“张三1723001”)。收到该邮箱回信,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2023年黄山市黄山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报考人员须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在招聘过程中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电子照片(照片命名方式“姓名+岗位代码”);
4、相应承诺书(见附件3)。
(三)资格审查
黄山区卫健委会同黄山区人民医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资格条件,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初审结果于12月6日17:30前发放到报考人员的报名电子邮箱,请考生注意查看。
(四)注意事项: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1:2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2月8日上午8:00至11:30分;
资格复审地点:黄山市黄山人民医院(黄山区翡翠西路与云门路交叉口)发热门诊二楼会议室;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等材料。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在编公务员(含参公)须提供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体检考察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六、专业测试
本次招聘采取“专业测试加考察”方式进行。专业测试由区卫生健康委会同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若每个岗位应聘人数超过30人(不含30人),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前30人参加该岗位专业测试(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环节),加试笔试成绩不带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另行通知。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加试笔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着重对医疗技术、学科建设作用、示范带动作用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专业测试总分100分,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见准考证。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专业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通过专业测试加试(面试)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体检、考察人选在黄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黄山区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在编公务员(含参公)须提供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辞职的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黄山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正式事业编制管理。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黄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有关政策及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黄山区政府网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9-8500045(黄山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0559-8532572(黄山市黄山人民医院院办室)
0559-8537121(黄山区人社局专技事业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9-8500252(黄山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
1、2023年黄山市黄山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表
2、2023年黄山市黄山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
3、2023年黄山市黄山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紧缺人才诚信报名承诺书
4、各学科专业参考目录
黄山区卫生健康委 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