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考职位查询:
各招录单位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黄山市公安局2023年第三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3.报名者须准备或携带材料:
(1)本人签名确认的《黄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上)、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页A4纸上)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有加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蓝)照片3张。
(3)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智能手机,供加入“招聘警务辅助人员QQ群”用(按“职位代码+姓名”格式实名进群)。
4.每名报名者限报1个职位,不可重复报考多个职位。
5.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招聘过程中各个环节相关信息,将及时在QQ群公布,报考人员可及时查询。
(二)资格审查
由市公安局对报名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人员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拟于报名截止次日12:00前在QQ群发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体能测评
(1)时间及地点:2023年12月8日(暂定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体能测评通知单等相关证件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逾时视同放弃;
(3)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纵跳摸高:男子大于等于265厘米为合格、女子大于等于230厘米为合格,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立定跳远:男子大于等于2.1米为合格、女子大于等于1.7米为合格,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
10米×4往返跑:男子小于等于13秒4为合格、女子小于等于14秒4为合格,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
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等后续环节。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宪法、刑法总论、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民警察法、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基本常识。笔试时间90分钟,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拟定于2023年12月14日9:00—10:30(暂定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市公安局职位考点、各区县公安局考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通过招聘警务辅助人员QQ群予以公告。
(二)笔试加分项
烈士、因公牺牲或四级以上因公伤残公安民警、享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人员的配偶子女均可加10分;退役军人、获得县级以上政府颁发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可加5分。
(三)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各组织考试考点阅卷。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录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六、面试
考察逻辑思维、执行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面试结束,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通过“招聘警务辅助人员QQ群”予以公告。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该面试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七、总成绩和体检名单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6:4比例合成总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确定体检对象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退还体检费。
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
1.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
2.考察按照《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开展,主要内容: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3.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再相同需进行加试。
十、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市公安局将按照职位聘用计划数,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公安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聘用机关名称、拟聘用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后或者录用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聘用机关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成绩优秀因职数等原因未被录取的优先递补。由市公安局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十一、办理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公安机关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监督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相关规定参加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考,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纪违规的招聘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三、信息发布和监督电话
全市招聘公告于2023年11月21日在黄山市公安局官网发布。
监督举报:0559-2323031;
上述监督举报电话于11月21日—12月30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黄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1、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费用自理)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有关辅警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黄山市公安局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1:黄山市公安机关2023年第三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黄山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x
附件3: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