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博硕引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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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博硕引才公告

2016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博硕引才公告

根据《邯郸市2024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14名,全部为全额财政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三、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引进博硕人才14名,工作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

具体选聘专业及要求等详见《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博硕引才岗位条件信息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

四、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取得国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或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成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体检合格,并适应工作需要;

3.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优秀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间可放宽至2025年7月31日,应届留学回国人员在进入体检环节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及以后出生);

5.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6.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岗位的其他要求;

7.在聘用之后三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8.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已通过本次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

9.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10.失信被执行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选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8:30至2024年4月30日17:30。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各项报名信息及材料,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名功能,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者需通过两步完成报名信息上报。

第一步:登陆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登录报名系统填写各项报名信息;

第二步:应聘者要将所有的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图像文件,把所有扫描文件生成以“姓名+所学专业”命名的压缩文件包,将此压缩文件包发送至邮箱hdyzgkxp@163.com。

报名材料包括: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应聘者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条件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相关证明等。

(3)资格初审。学校根据岗位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学校将通过电子邮箱和电话形式通知本人。

2.加试及资格复审

(1)增加笔试筛选:如某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大幅超过计划选聘数,将由学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增加笔试,如需增加笔试,将通过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发布笔试公告和考试安排。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共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职业道德、职业教育政策、综合能力等。

笔试成绩只用于筛选参加资格复审资格,除特殊情况外不计入总成绩。每个岗位按笔试成绩选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的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为3:1,末位分数并列者一同入选。

笔试设合格分数线50分,笔试成绩低于5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选聘环节。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审核时间、地点在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告。

(2)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通知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审核,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不再按照笔试成绩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测评环节,进入测评环节人员名单在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3.测评

(1)博士研究生由专家小组直接进行考核测评,评审后择优选聘。

(2)硕士研究生测评由两部分组成,具体包括试讲和答辩。测评时间总共为15分钟,每名考生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答辩题目为1道。先由考生根据报考岗位,按照指定题目进行试讲(试讲题目提前3天在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布,不安排现场备课),然后专家评委提出问题由考生进行答辩。同岗位、同场次试讲、答辩题目相同。测评满分100分,根据每名考生的具体试讲、答辩情况,按照测评要素采取“体操打分”方法进行综合打分,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测评分,测评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测评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计划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加试成绩较高者。

4.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是对考生个人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5.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6.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其聘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政策及待遇

(一)邯郸市人才引进有关待遇政策

参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 年博硕引才公告》执行。

(二)学校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政策与待遇

1.享受省、市人才引进的各项优惠政策;

2.博士研究生实行“一事一议”。

七、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3.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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