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考生提供的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对报名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告知审查结果及领取准考证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视同放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岗位需要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应急反应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四)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以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考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取第1名进行录用。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体检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体检合格的,被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被考察人员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体检、考察后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主动放弃录用的,须签定书面承诺书。
(六)公示与聘用
1、对通过面试、体检合格、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政务公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1个月。
3、正式聘用后,对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或者确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五、薪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宁国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标准执行,交纳“五险一金”,享受带薪年休假、体检、工会会员福利等待遇。
六、其他
本《公告》由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63-4012779;监督举报电话:0563-4012219。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