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专技岗所学专业招聘简章

天津 0 116

电子邮件发送地址:zhaopin2024@126.com。

邮件主题命名要求:单位名称+报名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如: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专技岗1+张XX+区域经济学)。

(三)考核

本次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报名人员根据招聘单位要求,对本人从事专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提交有关证件。招聘单位组成专家考核组,采取答辩形式,与报名人员就专业技术方面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对其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测评。

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核成绩保留2位小数。考核组将各考核指标量化成分值,结合报名人员的考核情况确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考核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用计划数的,由专家考核组再次进行考核,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核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考生。

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北方人才网发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查询相关信息。

(四)体检

按照统一安排,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将不予聘用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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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考察组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出具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用人单位认为不宜聘用的人员,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生成绩、体检结论、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备案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北方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前,须对其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进行核验。对提供虚假证件者,取消聘用资格。验证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担负。

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为合同制(非事业编制)。薪酬待遇水平为年薪30万元,实际薪资以单位年度考核及绩效完成情况为核算依据。

五、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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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结束以后的各工作环节中,因个人原因出现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成绩出现并列的,由专家考核组再次进行考核,确定递补人员。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报名人员及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监督电话:022-66223574

七、注意事项

如遇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公开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政策咨询电话:022-66312157

咨询时间: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13日期间9:00-11:3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博士人员计划表

2.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博士人员报名表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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