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邯郸市丛台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博硕引才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优化全区人才队伍结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邯郸市2024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规定,面向社会为我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博硕人才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博士研究生采取考核选聘,硕士研究生采取测评选聘。
三、引进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引进单位为邯郸市丛台区人和高级中学,属全额事业编制单位。引进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引进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共50名。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引进对象为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高校当年毕业时间可适当延长;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及以后出生);
3.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和试用期内的已就业人员;
9.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10.失信被执行人;
11.已通过邯郸市2024年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引进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8:00至5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系统网址为,考生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初步审核。组织有关人员对考生所提供的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考核或测评人员。
4.考核或测评。
博士研究生选聘采取听取科研情况汇报、试讲、面谈等方式;硕士研究生选聘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60分。考核测评时间、地点以及有关事项在丛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如某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大幅超过计划选聘数,将由区博硕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增加笔试,如需增加笔试,将通过丛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笔试公告和考试安排。
5.资格复审。根据考核或测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丛台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出具的证件和复印件材料:《丛台区2024年引进博硕人才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系统网址中下载)、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就业协议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已就业的毕业生还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等相关材料。
6.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核或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丛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
7.考察。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为人事档案、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经区博硕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8.网上公示。对拟聘用人选在丛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9.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区博硕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市批准后,由用人单位、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回避原则
选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七、待遇落实
1.“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硕人才,自到丛台区工作之日起,发放“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医疗保健、生活服务等。
2.子女入学。引进的博硕人才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丛就读的,根据人才意愿,由区教体局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3.职称评聘。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无空缺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4.政治待遇。加大对引进的博硕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大在博硕人才中发展党员力度,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 优先推荐申报河北省、邯郸市各类人才项目,聘请优秀人才加入政府智库,参与政府决策。
八、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核或测评、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