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昌黎县202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52名

河北 0 112

昌黎县202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2名。现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2名,其中:面向社会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招聘教师42名、面向社会为昌黎第一中学采取选聘的方式招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师10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5日至2005年12月5日出生)。

5.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取得国(境)外学位的应聘人员,需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受同等待遇。

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昌黎县2023年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执行(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7.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8.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12月5日(含)前取得。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招聘岗位中“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招聘岗位中 “七类人员”包括以下人员:

(1)“服务基层项目三类人员”是指:具有秦皇岛市户籍(不具有秦皇岛市户籍、但服务地为秦皇岛市的应聘人员视同具有秦皇岛市户籍),2023年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其中报考岗位所属县区与服务地一致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可放宽至2016年及以后参加本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2013年及其以后,秦皇岛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应征入伍、退役安置地为秦皇岛市的退役士兵。

(3)“残疾人员”是指:具有秦皇岛市户籍,持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的人员。

(4)“驻秦部队随军家属”是指:具有秦皇岛市户籍,经军队师(旅)级及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随军手续的驻秦部队现役军人配偶。

(5)“服务冬奥志愿者”是指:具有秦皇岛市户籍,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或北京冬残奥会的志愿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职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秦皇岛昌黎县教师招聘公告__秦皇岛昌黎学校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12月5日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笔试通知、面试通知、体检通知等),也将在此发布。

(二)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招聘”和“选聘”两种方式。

如某“选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大于等于10:1,将根据报名情况在面试前增加加试环节,按面试人数与选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此次公开招聘不限开考比例。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9:00至12月12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12:00

交费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17:00

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登录报名网址进入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认真核对报考场次,在“报名入口处”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设置登录“密码”,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进行注册。身份证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

2.认真阅读《网上报名协议》,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3.选择报考的单位及岗位,按照规范填写报名表,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4.以上步骤完成后阅览报名表,若遇需要修改的,点击上一步进行修改,预览无误点击确认提交。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应聘人员“提交报名”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报名交费通过网上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7.应聘人员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信息,并及时关注相关要求。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所留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正常使用,不得更改。

(四)统一招聘岗位笔试

1.笔试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与昌黎县2023年定向招聘教师笔试时间同步,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按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及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可于笔试结束15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按照面试人数和招聘岗位计划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合格人员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4.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标准于笔试成绩发布前提前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同时发布。

(五)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包括“统一招聘”岗位笔试通过的考生和“选聘”岗位完成报名的考生。

1.资格复审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和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考生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2.因资格复审未通过、造成比例不足的,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指标不高于3:1的比例,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

1.面试方式

统一招聘岗位和选聘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组同一场次面试,因应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时,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为两个或多个组场,并将该岗位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组场,将考生综合考试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场排序,分别使用拆分后的招聘计划。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通知单打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网站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网站。

3.综合考试成绩计算

“统一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选聘”岗位只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面试成绩。

(七)体检

按进入体检人数与岗位招聘指标1:1的比例,依据考生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末位出现综合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较高者,面试成绩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发布),考察政审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通过审查档案、外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由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编制、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肃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违规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管理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对假冒、伪造证件和替考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因体检或审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出现问题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合格后予以聘用。

(三)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方能进入考场。

(四)拟聘人选在体检、考察等环节产生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分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递补,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 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335-2022891(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335-2608801(县纪委监委)

附件:昌黎县2023年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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