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人员请自行下载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填写完整,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人员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播音员岗位)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其中:(1)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名。此类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到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3)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上述人员中,已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但暂未发放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的,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或申办机构出具的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的相关证明(须加盖公章),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原件到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劳动巷3号,联系电话:0566-3295055)。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专业测试费用,在报名时缴纳。
5.资格审查。石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考试通知书。领取考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采取专业测试与综合知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专业测试
播音主持岗位:采取出镜测试方式,分为播读指定的新闻稿、根据提供的材料内容模拟现场报道主持和评论等两部分,满分100分。
新媒体采编岗位:采取根据提供的视频素材和文字材料完成短视频的方式,满分100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专业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综合知识测试。
2.综合知识测试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达线人员中,按照1:3比例确定招聘岗位参加综合知识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综合知识测试。
综合知识测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新闻写作等知识,满分100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综合知识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3.成绩合成
考生最终成绩按专业测试成绩×0.6+综合知识测试成绩×0.4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体检考察
根据应试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如最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石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各单位组织考察时要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总计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台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台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
石台县融媒体中心0566-6029459
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66-3295055
监督电话:石台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566-3296660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3年石台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石台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石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