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部分省直公立医院开展员额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豫编办〔2021〕86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相关事业单位员额制使用要求的通知》、《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豫编办〔2022〕15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医院实际,现开展招聘员额制高层次人员工作。
一、考核招聘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五)本院人事代理人员,且在本院工作三年及以上或近三年内引进的高级职称人员;
(六)入院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七)有下列情况者,暂不参加考核招聘:
1.近三年年度考核1次不合格者;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调查者;党纪、政纪、刑事处罚期限未满者;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其他不得办理编制的情形;
3.近三年发生过三级(含三级)以上医疗事故者;
4.近三年有给医院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纠纷者;
5.档案造假或档案缺失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者。
二、考核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个人根据条件要求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报名表》、《业绩考核积分表》并提供对应支撑材料;
(二)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出现资格不符情况,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医院将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三、纪律与监督
医院纪委对考核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