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电力大学招聘辅导员10人公告(附职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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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大学是中央与上海市共建、以上海市管理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创建于1951年,1985年1月升格为本科,更名为上海电力学院,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上海电力大学。学校现有杨浦、浦东两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一万四千余人,教职工一千余人。学校坚持深化改革,加快内涵建设,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和国际影响力稳步提升,逐步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兼有理、管、经、文等学科,主干学科能源电力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

2016年上海电力大学招聘辅导员10人公告(附职位说明)

为适应学校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10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辅导员,事业编制,10人。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聘任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3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3.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海外学历需教育部认证);

4.综合素质良好,具有与辅导员工作相适应的政治素质、知识背景和职业能力,身心健康;

5.在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优先考虑

1.所学专业与我校所设专业一致或有心理学专业背景。

2.有一定的学生工作和管理工作经验者。

3.具有博士学位者。

(三)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有意应聘者请登录上海电力大学/学生处/下载专区/德育发展()下载《上海电力大学辅导员应聘信息登记表》和《上海电力大学辅导员应聘信息统计表》,将信息登记表、信息统计表和本人简历电子稿,发至联系邮箱。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周三)截止。

联系邮箱:dlfdyzhaopin@126.com

联系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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