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工作人员招聘公告(资格审查)

河南 0 76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016年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工作人员招聘公告(资格审查)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方式及工作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及考察、公示、聘用等。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在学校官网()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为2023 年 12月13日至12月21日。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2日8:00至12月26日18:00。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进入“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试者按照公布的专业目录谨慎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录账号及密码。

2.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和复审(现场确认)形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初审环节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方式。复审在面试环节前进行,应试者(本人到场)必须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提供原件。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一旦查实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具体时间、地点关注学校官网信息发布。

(三)考试与资格确认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教师岗为试讲、管理岗为结构化面试)。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监督下,由第三方考试机构承办。笔面试相关事项详见学校官网。

1、笔试

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部分,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教育类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参加笔试相关事项提前在学校官网公布,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2、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选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携带以下资料复审:

(1)填写完整的《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1份。

(2)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证认证报告的原件(或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5张。

(4)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已参加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因取消应聘资格而空出的面试名额,以笔试成绩顺延递补。

3、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经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证件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2)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答辩(专业技术教师岗)、结构化面试(管理岗)的方式进行,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3)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其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否则不予聘用。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4)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4、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当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有竞争关系时,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用。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执行。如因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与政审,考察与政审采取查阅档案资料为主、走访调查为辅的形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社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社厅网站及学校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与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一经聘用,需签订协议,保证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含试用期)方可流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并向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由于所需证件不全无法办理入编手续的被录用人员,后果由个人承担。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严肃事业单位进人纪律的通知》《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

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人事与老干部处 0379-60698010

咨询时间: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00

监督电话:

河南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1970

河南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371--69690394

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纪检监察室0379-69957080

附件: 1-2

1.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2.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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