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及学校相关工作要求,上海戏剧学院现面向社会招聘专任教师3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1.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学习能力。
(5)身心健康,能胜任艺术院校教学、科研及创作实践工作。
2.岗位名称及要求
序号
用人部门
岗位名称
岗位要求
导演系
导演专业教师
(1名)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于应聘者中专业能力突出,学术潜力优秀,曾获得重大奖项,具有良好社会声誉者,可酌情适当放宽;
2.具有戏剧导、表演艺术研究方向学科背景;
3.具有良好的外语表达能力;
4.独立执导两部及以上戏剧作品或在专业期刊上发表过两篇及以上学术论文(独立或第一作者);
5.具有戏剧类国家级艺术奖项者优先。
戏剧文学系
编剧专业教师
(1名)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于应聘者中专业能力突出,曾获得重大奖项,具有良好社会影响力和行业声誉者,可酌情适当放宽;
2.具有戏剧与影视学的学科背景;
3.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过两篇及以上学术论文(独立或第一作者);
4.已有两部作品公开演出或播出(戏剧、影视剧均可),编剧作品获得省部级以上资助或奖项者优先。
创意学院
动画专业教师
(1名)
1.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动画类相关专业背景;
3.具有扎实的手绘能力,精通动画三维制作软件,熟悉动画制作各环节,能够带领学生开展实践创作;
4.具有较强的教学与科研能力,参与过商业项目,独立创作过两部及以上动画作品;
5.具有高校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应聘者须登陆上海戏剧学院招聘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2.资格审查
学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按照应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国(境)外高校毕业应聘者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明)。
3.考核
学校根据岗位要求组织进行笔试、面试、试讲及综合面试,对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及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并确定拟录用人员。
4.考察
学校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及诚信记录等进行考察。
5.体检
拟录用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报告交由学校医务室登记审核。
6.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7.聘用
学校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学校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事业编制内录用有关规定,为拟录用人员办理编制内录用手续。录用后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2.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录用资格。
3.按照上级要求,外省市社会人员办理编制内录用手续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