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4年1月22日(8:00-11:30),携带相关证书到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县政务服务中心505室)申报加分事宜。具体要求如下: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增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