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商丘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公告

河南 0 107

(三)资格审查

2016年商丘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公告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市委宣传部将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将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委托专门考试机构组织实施。按照笔试、面试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考务工作人员管理、考场设置、命题、试卷管理、阅卷、考务信息管理及安全保密等有关要求。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值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尾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领取时间在商丘人事考试网、商丘网等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总分值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主要测试报考者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处理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拟选调职位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程序。

(六)组织考察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察人选。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对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采取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因自愿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确定拟选调人员

市委宣传部结合考试考察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岗位需求,经市委宣传部部务会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八)公示及办理调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商丘人事考试网、商丘网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安排到市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中心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入手续。不符合调入要求的,安排回原单位工作。报考人员选择报考岗位时不区分职务层次,选调后应承诺服从组织安排。参加选调期间,对报考人员在原所在单位提拔的职务职级不予确认。

公示期间经查实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工作变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进入市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中心工作。对于公示环节取消选调资格而出现空缺的职位,是否递补拟选调人选,由市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决定。

五、纪律监督

(一)本次选调工作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严格执行选调方案及回避政策,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一经发现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

(三)本次选调工作解释权归市委宣传部,未尽事宜由市委宣传部研究明确。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电话:0370-3258802

市委宣传部咨询电话:0370-3288539

附件1:中共商丘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中共商丘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考生诚信承诺书

中共商丘市委宣传部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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