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市河北区民政局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公告
经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批准,河北区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吃苦耐劳,学习能力、执行能力强,能适应倒班、夜班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
5、无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
6、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7、无酒驾、无重大交通事故、无严重违规记录;
8、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其他条件
河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员2人。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河北区民政局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职位汇总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自2022年7月27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发布招考信息。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
报名时间:2022年8月4日10:00至2022年8月8日17:00
缴费时间:2022年8月4日10:00至2022年8月10日17:00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可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审查结果,需要修改完善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改报其他职位,且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笔试费用每科为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2年8月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81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电话:022-28013603)。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招聘计划数与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2年8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信息。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址下载。
下载时间:2022年8月18日9:00至2022年8月20日9:30。
报考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效身份证明)及防疫相关材料(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防疫要求,不再另行通知),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2022年8月3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最后1名分数并列,可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和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通知的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产生岗位比例空额的,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面试缴费、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在报名网站进行。
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9月15日9:00至2022年9月16日17:00
面试时间:2022年9月17日
进入面试人员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效身份证明)及防疫相关材料(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防疫要求,不再另行通知),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小数点保留位数的下一位进行四舍五入。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左右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环节由各用人单位共同负责监督,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付。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实际需要,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对经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察、复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额,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监督电话:022-26296396;022-26296121
工作时间:9:00-11:30,15:00-17:00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我区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依据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三)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如遇突发状况,需要对上述安排作出调整的,将通过在报名网址发布公告和发送短信的方式告知报考人员,请及时予以关注,保持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畅通。考生因个人原因未知晓时间安排,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各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政策咨询电话:河北区民政局022-8419726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022年7月27日
附件:2022年河北区民政局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职位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