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尉氏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共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身份界定
本次招聘人员不占用专项编制,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法律与尉氏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合同管理人员。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条件、数量及要求
此次共招聘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战斗员岗位(4名)
1、男性,年龄18-28周岁(1996年1月1日至2006年1月1日之间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身高160cm以上。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掌握机修、水电、电焊、电器维修、计算机、烹饪等技能;或者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及计算机使用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较强的工作协调及语言表达能力,思维敏捷,具有体育(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和文艺专业特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驾驶员岗位(1名)
1、男性,年龄20-28周岁(1996年1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之间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身高160cm以上。
2、持有A1、A2驾驶证或具备消防特种装备维修使用、潜水、指挥管理等经验的急需紧缺人员以及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以上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对象: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按照2500元/月的标准执行,试用期为三个月。
(二)伙食享受与在职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同等的供应标准,被装按照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被装供应标准实施。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相关手续,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工资待遇3500元至5000元(含日常量化、绩效考核、岗位补贴等)。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被任命为分队长(副分队长)、班长(副班长)、驾驶员、通信员的,发放相应岗位补贴。
(五)每年安排1次体检。
(六)本次所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在保证执勤力量、无特殊任务的情况下,实行轮休制,每月可轮休8天(不逐月累计)。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尉氏县消防救援大队(尉氏县工业路与福星大道交叉口向南300米路东)。
3、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求职者请携带尉氏县消防救援大队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需自行打印)并张贴近期免冠彩照,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驾驶证、职业资格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无退伍证、立功受奖、驾驶证、职业资格等相关证件可不提供)。
4、资格审查。报名期间,工作人员对考生资格进行现场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