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2016年招聘专任教师4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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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及学校相关工作要求,上海戏剧学院现面向社会招聘专任教师4名、心理健康专职教师1名,具体情况如下:

上海戏剧学院2016年招聘专任教师4名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极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扎实的专业能力;

(3)原则上,应聘专任教师岗位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聘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岗位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4)对于应聘者中专业能力突出,获得过重大奖项或荣誉,具有社会影响力和行业声誉者,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2.岗位名称及要求

序号

用人部门

岗位名称

岗位要求

舞台美术

灯光设计

(数字化方向)

专业教师

1.具有设计类或数字化方向专业背景;

2.熟练掌握数字化领域研究和教学前沿的理论及应用,具备开设相关课程的能力,符合舞台美术灯光专业方向人才培养需求;

3.有相关教学经验及交叉学科背景者优先。

舞台美术系

绘画专业教师

1.具有美术类相关专业背景;

2.具备较高的美术专业理论研究和艺术创作水准,能承担舞台美术设计类基础绘画教学、综合绘画专业方向专业基础和创作课程,符合人才培养教学需求;

3.有相关教学经验及绘画艺术创作成果者优先。

电影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业教师

1.具有一定的行业实践经验,在省级以上广播电视媒体从事播音主持工作不少于两年;

2.具有普通话一级甲等证书,且具有播音员主持人资格A级证书;

3.具有较强的学术科研能力,在核心期刊发表过相关学术成果者优先。

创意学院

动画专业教师

1.具有动画类相关专业背景;

2.具有扎实的手绘功底,精通动画相关三维制作软件,熟悉动画制作各环节,能够带领学生开展实践创作;

3.具有较强的教学与科研能力,参与过商业项目,独立创作过两部以上的动画作品;

4.具有高校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学生工作部(处)

心理健康专职

教师

1.熟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工作,具有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医学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等专业背景;

2.具有心理咨询专业认证资格证书,能够独立开展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咨询辅导,并具备相关科研能力;

3.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应聘者须登陆上海戏剧学院招聘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

2.资格审查

学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按照应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3.考核

学校根据岗位要求组织进行笔试、面试、岗位实习及综合面试,对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及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并确定拟录用人员。

4.考察

学校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及诚信记录等进行考察。

5.体检

拟录用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报告交由学校医务室登记审核。

6.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7.聘用

学校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学校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事业编制内录用有关规定,为拟录用人员办理编制内录用手续。录用后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2.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录用资格。

3.按照上级要求,外省市社会人员办理编制内录用手续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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