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自治分站公开招聘边境管控专职辅警公告

云南 0 73

腾冲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自治分站公开招聘边境管控专职辅警公告

腾冲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自治分站公开招聘边境管控专职辅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腾冲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自治分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边境管控专职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有正义感,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安排;

5.年龄范围: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出生日期截止当年年份);

6.报名参加边境管理专职辅警招聘需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7.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明显纹身;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9.腾冲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户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户;

4.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现役军人;

10.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1.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招聘程序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

自治分站共招录2名男性专职辅警。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集中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自治分站:腾冲市明光镇自治社区,联系人:车警官13908758037。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话预约、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代报,报名人员可提前向报名单位电话预约。参加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须正反面复印)、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士兵(官)退出现役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蓝(白)底免冠证件照4张,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政治审核表》1份、《诚信承诺书》1份,并仔细阅读《公开招聘专职辅警公告》,认真核对个人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简要测试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交流和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仪表等,测试内容满分为100分。

(四)体能测试

经资格审查、面试、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原则上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俯卧撑、仰卧起坐、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五)政审考察

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家庭情况和个人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行、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等。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当场告知并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特殊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填报人员承担。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填报人员,取消参加聘用的资格。

(七)岗前培训

由腾冲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自治分站组织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开展为期七天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书》。

五、薪酬待遇

按照云南省关于边境专职辅警招录相关政策执行,边境管控专职辅警统一工资标准为4327元/月。由基础工资3000元和“五险”1327元(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团体意外伤害险)构成。统一缴纳社保,统一配发辅警制服,统一集中保障食宿,享受带薪年假、婚假、产假、护理假,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全额工资80%计发,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信息真实准确。填报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写填报信息、伪造填报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填报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填报人员自行承担。

(二)保持通讯畅通。招聘过程中,填报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填报人员自行承担。

(三)遵守相关规定。填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填报失误的,后果由填报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填报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监督电话5857738)。

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腾冲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自治分站所有。

腾冲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自治分站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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