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结合通州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开展2024年第二次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通州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58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4届毕业生(含两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二)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四)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上岗前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到5.5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
(七)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非北京市常住户口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在校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且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并符合相关回避原则。
四、报名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北京市通州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招平台”)进行报名。未经网上报名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人员在2024年5月9日9:00至2024年5月11日12:00期间登录“公招平台”,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系统中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网上审查完成后不得修改。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随时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五、考核安排
考试采取职业素养考核与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职业素养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一)职业素养考核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职业素养考核环节。职业素养考核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线上闭卷方式进行,重点对教育教学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师应知应会常识等综合知识进行考察。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确认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5月12日9:00至2024年5月13日17:00期间,登录“公招平台”,点击“笔试确认”,未按期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准考证查询
请于2024年5月16日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本人准考证。
4.笔试系统测试
笔试在专业的系统中进行。完成笔试确认的报考人员考前需要进行系统测试,测试安排及须知将在“公招平台”发布,请及时关注并在2024年5月18日前完成测试。
5.笔试时间
2024年5月20日上午9:00-11:00
6.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公招平台”发布。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及时登录“公招平台”打印职业素养考核成绩单。
7.专业技能考核入围
笔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专业技能考核人选。达不到考核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员入围。
(二)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对专业技能考核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进入专业技能考核;不合格或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专业技能考核资格,根据该岗位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需递补,将电话通知递补人员。
1.资格复审方式
(1)资格复审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待入职前,将对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2)报考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
(3)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从“公招平台”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其中本人签字处须手签姓名;
(2)《职业素养考核成绩单》(从“公招平台”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
(3)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如为学校集体户,需出具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学校户籍管理部门公章)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书,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英语相关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9)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北京生源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1)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专业技能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环节。专业技能考核由区教委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通过试讲、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
2.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
3.专业技能考核工作另行安排,请随时关注“公招平台”。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以职业素养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与职业素养考核成绩都相同,以专业技能考核主考官所打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工作由区教委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拟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在校表现等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从专业技能考核合格人员中递补,并单独通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公示后放弃的,将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统一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关条款规定。考生须随时关注“北京市通州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招聘进展;
(二)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安排参加招聘,因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程序的,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四)考生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五)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聘用人员须服从区教委统一调配,入职后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具体服务期限由聘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七)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通州区教委将适时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