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宿州市高校毕业生“大学生科技特派员”计划选认195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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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2022年高校毕业生“大学生科技特派员”计划选认公告

2022年安徽宿州市高校毕业生“大学生科技特派员”计划选认195名公告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社厅、共青团安徽省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科农秘〔2022〕29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2年宿州市“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计划选认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认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选认计划

宿州市公开选认2022年高校毕业生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195名,聘期1年,主要驻点乡镇科技特派员服务站、农业科技园区等单位,从事科技服务工作。

三、选认条件

(一)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符合岗位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基层工作,有服务乡村的意愿;

4.服从乡镇等入驻单位安排,履行相关合同;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1.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优先选认脱贫户家庭、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等高校应届毕业生。

四、选认程序

(一)现场和线上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和线上报名相结合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1日9:00至8月9日17:00。

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将报名资料(《宿州市2022年大学生科技特派员选认报名登记表》、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发送至报名岗位所在县(区)科技局邮箱,所有材料均需提供清晰扫描件(原件扫描),按照顺序生成一个PDF文件,邮件以“职位代码+学校+姓名”命名;采取现场报名的人员将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2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岗位所在县(区)科技局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宿州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比照相关程序执行,省级农业科技园由县(区)科技局负责选认。

(二)资格审查

依据选认条件,由县(区)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进入下一轮面试。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选任资格。

(三)组织面试

各县(区)统一组织面试,面试形式由各县(区)自行确定,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区)另行通知。面试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材料进行现场确认。优先选认农学门类、经济学门类、管理学门类、工学门类等专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所报岗位未录取的,可自愿选择在本县(区)范围内进行调剂。

(四)考察、体检和公示

1.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区)科技局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形式由县(区)自行确定,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在校表现等情况。

2.体检。体检工作由县(区)科技局组织,费用个人自理。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名人员中进行等额递补。

3.公示。拟选认人选由各县(区)科技局统一汇总报市科技局备案,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由入驻单位与其签订为期1年的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大学生科技特派员资格。

(二)工资待遇

大学生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科农秘〔2022〕298号)执行。选认为大学生科技特派员的高校毕业生,不再保留应届生身份。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给予工作生活补助(含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以及统一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共4000元。乡镇和农业科技园区等入驻单位,应帮助大学生科技特派员解决食宿,费用个人自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视同1年基层工作经历。合同到期后,合同自动解除。

六、大学科技特派员工作职责

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实行属地管理,由入驻地乡镇政府、农业科技园区等与县(区)科技局共同管理。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宣传党的“三农”和科技创新等政策;

(二)收集乡村科技需求,联系服务所在地的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示范基地,行政村、农户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经济实体;

(三)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兼任所在乡镇、村(社区)团干部,参与共青团和青年工作;

(四)入驻地乡镇政府、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特派员服务平台,以及县(区)科技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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