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民政局招聘简章
根据蒙自市民政局用工需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录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服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社会救助服务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条件:
1.聘用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18-35周岁,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且符合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条件人员,具备计算机操作、宣讲政策、做困难群众工作和必要的业务技能;
2.同等条件下,政治思想好、业务技能强、工作经验丰富,热心民政事业的人员。对长期在居住地生活,本地情况熟悉的人员,可放宽条件优先录用;
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工作踏实细心,能吃苦耐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身体原因不符合聘用;
5.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工作地点:
乡镇
四、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及初选、确定初选人员(以市民政局电话通知为准)、面试、体检、确定拟聘对象、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自带填写完整的《应聘报名表》(详见附件1)(附:近期5分彩色相片);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它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若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取消报名资格。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名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1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蒙自市天马路33号。
五、薪酬待遇
试用期1个月,2500元/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与蒙自惠源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蒙自市民政局3000元/月,(含个人所缴纳五险部分)享受国家、地方法定假日及工会福利。
六、体检
(一)体检的项目为常规体检+尿吗啡;
(二)体检医疗机构必须是县(市)级及以上医院;
(三)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四)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依次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