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无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各种疾病;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高中以上学历;
5.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者,退役军人,法学类、工商管理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等市场监管相关专业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的;
2.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曾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过协管员工作,因违反规定被辞退、开除的;
5.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协管员工作,离职未满半年以上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报名地点、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报名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本人亲自到耿马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二楼)、耿马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三楼)提交相关纸质资料;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6日(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3.报名地点:耿马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园路延伸段);
耿马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青年路);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需携带招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明、相关证书(如:退伍证等),以上证件类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报名,并由招聘单位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可进入面试。招聘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录用等程序进行;
5.报名联系人:耿马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史苑(0883—6129337);耿马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李飞杰(13988378315)。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在能力素质、专业知识运用、个性特长等方面与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面试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面试的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电话通知。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选到耿马自治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确认是否符合拟聘所需的身体条件,费用自理;若体检不合格,按面试成绩高低自动补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1.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后,月工资5000元(含五险一金);
2.被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用人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4.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应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5.予以聘用后,被聘用人员食宿自理。
八、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协管员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883-6121206。
附件:人员招聘报名表(1).docx
耿马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