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招聘公告

安徽 0 53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016年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招聘公告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行为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告。

(二)报考方式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日起可接受常年招聘报名,并根据招聘报名的实际情况,额满为止。

2.报名地点: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银河一路利群超市南门西旁观光电梯至5楼529室)

3.资格审查: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须提交的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含最新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及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4.《招聘报名表》及《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1-2);

5.本人自荐材料一份:包含本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简历、奖惩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情况等。

6.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相关知识及沟通协调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0%,面试分数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综合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该分数线的不予录取),因故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具体面试的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或及时关注医院官方网站通告。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经本人申请,可进行复查。

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具体要求、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它相关说明

1.报名时须按照现场报名要求提供资料,报名申请表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2.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医院将通过短信或电话联系等方式通知报名者相关事宜,凡因联系不到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本公告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 督 电 话: 0557-3058096(埇桥区卫健委人事股)

0557-3315661(医院院纪委书记室)

考务咨询电话:0557-3055012(医院人事科办公室)

查询网站: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7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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