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参加,提供以下材料:⑴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⑵与报名上传照片同版的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5)清丰县县域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已辞职但手续未办结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现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6)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有资格条件要求或其他要求的,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党员证明等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退回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