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根据引进岗位资格条件,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参加,并携带以下材料: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后打印一式2份;与报名上传照片同版的近期1寸或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清丰县县域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已辞职但手续未办结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考岗位有资格条件要求或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退回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