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民政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绥江县民政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测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板栗镇民政所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
三、招聘对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且经辖区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1.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8.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户家庭成员、具有计算机、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等专业背景或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四、岗位要求
1.具有绥江县板栗镇户籍的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勤奋敬业、责任心强,对待服务对象有爱心和耐心,有奉献精神,服从管理,能保守工作秘密;
4.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水平,熟悉电脑基本操作和协调办事能力;
5.符合《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绥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受到刑事处罚的;
被开除公职的;
在公益性岗位服务期满3年以上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