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第三轮)

北京 0 421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2022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第三轮)

根据工作需要,2022年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公开补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于1955年12月19日正式成立,是全国成立最早的国家级开展中药研究的专门机构,自1983年起被确认为世界卫生组织(WHO)传统医学合作中心。

我所屠呦呦研究员由于发现青蒿素,2015年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2016年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2019年被授予“共和国勋章”。中药研究所下设16个研究中心、1个期刊管理部和2个挂靠中心。经过66年的科学研究实践,培养造就了一批从事本草文献、中药资源、质量标准、炮制、制剂、药理、毒理和新药研发等中药全产业链条的科技骨干。现有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中医药科研实验室,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等。设有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基础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培养点以及中药学博士后流动站。主办国家级学术期刊《中国中药杂志》、《中国实验方剂学杂志》及《基层中医药杂志》。是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中药化学专业委员会、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中药制剂专业委员会、中国中药协会中药饮片质量保障专业委员会和中药经典名方研发与生产专业委员会的挂靠单位。

二、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六)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留学归国人员),须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京外生源需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

(七)硕士研究生为1992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中药研究所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表》(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请填写《中药研究所应聘登记表》(附件2),并将填写好的登记表(不能更改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zysrsc@icmm.ac.cn,请按“职位编号+岗位+姓名+毕业学校”的格式命名邮件标题。

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9日。以收到邮件日期为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我单位将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均进入笔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预计七月下旬。

笔试内容:科研综合。

笔试相关信息将于考试前在我所网站(网址:)上公布。最低合格分数60分。

(二)面试

在满足笔试合格分数的基础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1:7进入面试。若出现某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比例时,笔试成绩达到准入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面试。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从现有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相关信息将于考试前在我所网站(网址:)上公布。

面试时间:预计七月下旬。

面试内容:包括个人陈述和专家提问个人答辩两个环节。

综合成绩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六、体检、考察

各岗位分别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时间:预计七月下旬。由单位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特殊情况下无法在限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的,要求其到指定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不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时间:预计七月下旬。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向应聘人员所在院校党组织征求意见、查阅档案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公示。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我单位网站()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应届毕业生未如期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将不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二)我单位将在官方网站()发布面试等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及时浏览关注。

(三)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10-64093221。

(四)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后果自负。

(五)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上述时间节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六)疫情防控期间,我所将视情况采取电话、视频、互联网等线上形式进行相关流程。体检、考察程序也视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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